2015加拿大入籍新政策?將會產生哪些影響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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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銘國際近日獲悉,加拿大移民新入籍法已全面正式生效,2015年6月11日及之后收到的入籍個案,加拿大移民部將使用新標準進行審批。
去年2月6日,加拿大保守黨政府提交C-24法案,對入籍法進行重大改革,部分條例從去年8月1日起已正式生效。今年6月11日起,加拿大新入籍法全面實施,主要在入籍條件、監管力度、審批效率等方面有所改變。
2015加拿大入籍新政要點
入籍門檻提高
1、“移民監”延長
新入籍法規定,入籍加拿大所需的居留時間,由原來的“4年內必須住滿3年”,延長至“6年內住滿4年”,且納入計算的4年內,居民每年在加拿大境內要居住超過183天。
此外,非居民居住時間不可再繼續部分折算成入籍居住時間,簡而言之,新入籍法實施后,申請人在獲得永久居民前在加拿大留學、工作居住的時間,不再折算到入籍申請的居住時間之內。
2、免試語言年齡提高
新入籍法規定,入籍加拿大需參加的入籍考試的年齡范圍,從原來的18歲至54歲,拓寬到14歲至64歲,且申請人必須在語言(英語或法語)和文化課考試成績達標的情況下,方有資格入籍。
3、新增稅務要求和“留加意圖”
新入籍法規定,只有在6年中的4年里有加拿大稅務記錄的人才有申請入籍的資格,且入籍申請人必須宣誓有“長住加拿大意圖”,如果移民官發現申請者并無長居加拿大意圖,可拒絕申請。
4、不允許刑事犯罪記錄
新入籍法規定,不允許任何有刑事犯罪記錄的人申請入籍,而舊法僅禁止有加拿大刑事記錄的人申請入籍。
入籍監管更嚴
新入籍法開始對入籍顧問(代理人)進行監管,以確保申請人入籍申請過程符合相關規定,保護合法入籍申請人的利益,同時對入籍造假的懲罰措施也更加嚴格,由原來的僅為“1000加元罰款和/或入獄1年”,更改為10萬加元罰款和/或入獄5年。
審批效率提高
新入籍法賦予移民部長“終審權”和“破格授予公民權”,這意味著移民部長將有更大的權力,可以隨時否決任何一宗入籍申請案,以及授權移民部長定義完整申請文件及申請所需支持文件。此外,“審批三部曲化簡為一”、“增加450位經過專業訓練的入籍加拿大申請決策專員”等新例也表現出加拿大政府簡化審批結構,提高審批效率的舉措。
加拿大新入籍法將會產生哪些影響?
加拿大新入籍法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加快入籍審批,減少申請積壓。雖然新規門檻的提高會造成一些新移民對入籍加拿大進行重新考量,但也有新移民認為新規根本上影響的是那些需要長期回國居住的人,對于無論何時入籍都會在加拿大長期生活的人,影響并不大,反而更利于加拿大政府篩選出更為優質的新入籍人員,幫助新移民更好地融入加拿大的當地生活。
加拿大作為世界上公認的最安全居住地之一的老牌移民大國,多年蟬聯"最適合人類居住的地方"的美譽,向來備受移民者歡迎,是無數富人退休養老的理想之地。隨著加拿大入籍審批結構的不斷完善,移民加拿大后,新移民如果選擇入籍,將會受審批效率加快的利好影響,在入籍過程中更加有保障,更快地實現入籍目的。
2015年如何移民加拿大?
加拿大魁省投資移民項目將于2015年8月31日重開,全球配額為1750個申請,單個國家不超過1200,申請條件為:
1、擁有超過160萬加幣(約合1000萬人民幣)的凈資產并能夠合理解釋資產累積過程;
2、最近5年中有2年以上企業管理經驗;
3、申請人全家符合體檢要求并無犯罪記錄。